內蒙古一男子在火車站前飛無人機被罰1000元
in 行業(yè)新聞 by cheng
近日,烏蘭察布車站站前廣場有一名旅客,看到景色不錯就飛起了無人機想拍點兒旅拍鏡頭,可這一飛,讓他損失不小。民警:您好,您好,先把無人機放下來。黃某:好的好的。就現(xiàn)在是不讓拍了嗎?民警:不是現(xiàn)在不讓拍,一直也不讓拍。你買這個東西應該了解一下,車站、碼頭這都是禁飛區(qū),尤其是車站500米范圍內,線路兩側500米都是禁飛區(qū)。黃某:奧,行。當天晚上八點多,一名旅客在烏蘭察布站準備乘車前往呼和浩特,進站時發(fā)現(xiàn)景色不錯,準備用無人機拍一段畫面,當作旅行素材,剛升起無人機就被烏蘭察布車站派出所民警查獲,依法將操作無人機的黃某傳喚至車站派出所。民警:你沒了解關于鐵路的這個法律法規(guī),它500米以內風箏也不讓放,包括這個無人機。 黃某:那這回了解了。也得為我這個行為去付出代價吧。經(jīng)民警了解,黃某某是知道禁飛規(guī)定的,但是看到無人機操控系統(tǒng)里沒有顯示該地為禁飛區(qū),就心存僥幸把無人機放飛了起來。呼和浩特鐵路公安處烏蘭察布車站派出所民警 張璐:根據(jù)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五十三條第(二)項、第九十五條及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鐵路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第十五條之規(guī)定,我們給予黃某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。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,鐵路電力線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禁止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、氣球、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,如有違反,將會受到法律處罰。